1.二次供水系統采用形式的選擇,一般可用水池加變頻泵、疊壓供水系統、泵加水箱的增壓系統等。高層二次供水還應有合理的豎向分區,不宜采用高能耗、一次加壓后再利用減壓閥分區降壓供水的方式。
2.在城市給水管網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選擇管網疊壓供水形式,其設計方案和所選設備須征求當地供水企業意見,并得到認可。
3.二次供水增壓站的數量、規模、水壓應結合居住小區規模、分期建設情況、建筑高度、建筑物的分布以及系統維護和安全運行等因素,經技術經濟比較后予以確定。
4.為保證居住小區供水的安全性,當使用二次供水的居住小區規模在3000人以上時,其二次供水室外管網宜成環狀網,增壓泵站與二次供水環狀網的連接管不宜少于兩條,當其中一條發生故障時,其余連接管應能通過不小于70%的流量。環狀管網應設置閥門分段,分段數量按事故或檢修時可承受的停水范圍確定。
5.二次供水增壓泵站的引入管宜從居住小區給水管網或市政供水管網單獨引入。
6.二次供水豎向分區應根據二次供水形式,建筑物用途、建筑高度、使用要求、能耗、材料設備性能、維護管理等因素綜合確定。
7.二次供水范圍內,使用性質不同或水費單價不同的用水,應分系統分表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