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新《湘潭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辦法》規定實施
二次供水水價按加壓電費加價
隨著城市的發展,高層和高地居民住宅區大量出現,城市供水管網標準水壓已難以保證用戶正常供水,二次供水設施迅速增加。在湘潭,差不多一半的小區用戶都靠二次供水。這些二次供水設施由開發商建設,建成后交給物業打理,但因管網漏損大,人員不專業,設施的管理和維護不到位,用水安全隱患多。
昨天,我們從湘潭中環水務了解到,今年3月1日,湘潭市實施新的《湘潭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里面對二次供水設施的建設、管理和維護有了新的規定,湘潭的新建住宅和原有住宅二次供水設施有望統一管理和維護了。
二次供水設施將由供水公司管理和維護
二次供水是指單位或者個人使用儲存、加壓等設施,將城市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設施供水經儲存、加壓后再供給給用戶的形式。
根據《辦法》規定,以后,城區新建居民住宅供水設施都要交給城市供水企業統一管理和維護,城市供水企業按照有關標準和技術規范來進行管理和維護,確保供水設施正常運行,同時,按照有關要求確保居民用水和水質的安全。
而對那些居民住宅原有的二次供水設施,經整體評估不需要更新改造的,產權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管理單位可以逐步移交給城市供水企業統一管理維護,產權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管理單位應當予以配合,并給予城市供水企業適當補償;經整體評估需要更新改造的,由城市供水企業實施改造后,整體移交給城市供水企業統一管理和維護,改造費用由業主負責,可從業主房屋維修基金中支出。
評估內容包括設備設施移交驗收,小區管網檢測,按規定完成水表出戶改造等。
此外,單位用戶自行建設的二次供水設施,由單位負責管理,也可委托城市供水企業管理。
二次供水水價按加壓電費加價
有關二次供水的水價,《辦法》也有規定。
二次供水設施移交給城市供水企業統一管理維護的住宅小區供水,其運行維護費用計入供水企業成本,市價格主管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明確城區二次供水水價。
對二次供水設施未移交給城市供水企業統一管理維護的住宅小區供水,可根據實際加壓電費計算加價標準,報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與水費一并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