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2018年度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行動方案》,要求到2018年底,實現貧困村自來水村村通和全省貧困人口飲水安全,提前完成行蓄洪區規劃內現有供水工程鞏固提升任務。《方案》明確健全長效運行機制,提高供水水質達標率,推進工程運行管理標準化、規范化、信息化。
2018年度安排省級以上補助資金2.88億元,解決94.42萬農村居民飲水問題(含貧困人口30.2萬人),包括112個未通水、286個部分通水貧困村自來水村村通及貧困村外貧困人口飲水安全問題。安排省級以上補助資金6.51億元(含行蓄洪區1.25億元),開展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建設,完善現有供水工程水質凈化設備、消毒設施配備,推進規模水廠水質化驗室及自動化控制系統建設;對標準偏低、規模偏小、水質不達標的農村水廠進行改造、配套、升級、聯網,提高供水保證率;對現有供水工程管網進行延伸,提高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適當新建供水工程,積極整合兼并運行困難的小水廠,優化區域供水工程布局。
進一步提高農村供水水質達標率,加強水質檢測能力建設,建立省級農村飲水安全水質檢測中心;加快推進縣級水質檢測中心建設,落實已有縣級水質檢測中心檢測經費,加強業務培訓。推進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日供水1000噸或供水人口10000人以上的規模水廠標準化管理,研究制定全省規模水廠標準化管理考核辦法。
《方案》明確,要健全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專管機構,加強農村飲水安全監管。落實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維修養護資金,并列入政府財政預算,保證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長受益。